“为什么?”明前不解地眨眨眼睛。
崔悯白衣胜雪,飘飘然得走过来,站在她身前。北疆的风沙很大,旷野上到处是灰扑扑的灌木枯草,脏兮兮的。明前骑行了半夜,衣着脸孔也有些肮脏狼狈。他却抖了抖月白色斗蓬,还是一尘不染洁白如雪,如浊世中的翩翩贵公子。他眺望着那匹浅金宝马说:“前不久它跟我一块到了荒漠,吃了些苦头。以前在藩王那儿养尊处忧,后来进了茫茫荒漠里,经历了千里跋涉、沙尘暴和沙匪竟跑,还经历了千万人的战场厮杀,就变成了另一种样子。‘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经历过艰苦就会变得更善战和保护自己。有一次,它连着两、三日喝不到水,后来见到了一个小水洼地,‘水桶’就扑过去,喝干了半个水洼的水。喝得太撑险些走不动路。歇了好久才缓过劲。后来我就叫它‘水桶’了,它也愿意跟着我走。”
在小溪旁喝水啃草的“疾风”水桶,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不满地嘶鸣一声,又俯下马颈饮水。
明前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这是来自西域大食的宝马,叫‘疾风裂云’什么的威武名字才合适啊,怎么能给它起这么朴素又土气的名字呢。”
她展颜一笑,心情也舒服多了。忽然间神色一动,想到了他和宝马一同进北疆荒漠,也肯定是一同长途跋涉吃了很多苦头。她的脸色又变了。喜悦渐去,忧愁复来。
崔悯望着她的神情,猜到了她的心事。他原本想说个笑话使她放松些,使两人间的气氛缓解下,没想到多愁善感的她还是心事重重的。她太易忽喜忽愁了……他没有再说话,直接探身过来,贴近了明前的脸。明前吓了一大跳,忙转身避让,心也砰砰的跳着。他凑近她的脸干什么呀?
等她醒过神,他已经出手如风,从她的头发上飞快地摘下了一根沾着叶片的树枝。举到她眼前。一片褐黄色树叶突然扭动着爬动起来。原来她的头发上落了根爬着黄毛虫的枯枝。
明前震惊之余,按捺住砰砰乱跳的心。为自己的“大惊小怪”脸红了。她的脸红朴朴的,不好意思地笑着,伸手从他手上摘下那只褐黄色的毛毛虫。仔细地看了看,露出了笑容:“这是只翻叶虫,专吃飞蛾的幼虫。对树木有益,还是不要伤了它吧。”说完,她脸红红地垂下头,拨弄了下黄毛虫,恋恋不舍得放回了树丛里。同时放下了一颗纷乱的心。
崔悯含笑望着她,见她的神情从沉重变得自在了些,也放下了心。
一段小插曲后,两个人之间少了些尴尬,多了些温馨的气氛。
然后崔悯默默地看了下刚升起的朝阳。在岩石上放下个小包裹,悠然说:“我去附近看看。你自己在这里呆一会儿。”
明前立刻警觉地扬起脸,乌黑温润的眼睛在小包裹上打了个转,又在崔悯俊俏的脸上打了个转。如水般润泽的眼睛直直地望着他的眼睛。崔悯的脸腾得红了。朝霞照耀着他的脸,像白玉蒙上粉色光辉。他被她看得脸红了。
明前深深地望着他的眼睛,脸上露出温情,轻声细语地说:“我不会逃走的。我既然向北疆群臣说我要找父亲探明真相,就一定要找到父亲问清楚。不论前途多么艰难,我都要去看个究竟。绝不会半路逃跑的。”他不必给她机会让她偷偷逃走,她已经拒绝凤景仪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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