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刀一口,姓喜割人头。曰行千里不怕远,十步之内血漂杵!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花发时百花杀……”
黄云之中,声音滚滚,一路向陕西骊山飘荡而去,将风陵客栈一干人,不论三教九流,贤良不肖,全部杀死,又逼问出许天彪的下落,王钟心中满意至极,甚是痛快,去时凌空一摄,从客栈里面取了四五坛陈年花雕,用袖子裹起,拍开封泥,顿时香气扑鼻,酒如琥珀,拉线成丝,入口甘醇,沁人心脾。
他顿时心中越发痛快,飞上空中,一路痛饮高歌,大笑而去。
“酒是陈年好酒!人是杀人的人,随心而行,不亦快哉,痛快,痛快!”
酒不醉人人自醉,王钟双眼微红,迷离朦胧,仿佛又回忆起当年在现代帝王大酒店一口气连杀十数人的曰子,也是那般的说。“除了国贼除家贼,真是痛快啊。”至今天,还回荡在耳边。
一怒之下,血溅五步,随后亡命天涯,九死一生,把一介七尺之身,落进颠簸迷离的红尘乱世中,天道之下,就算强如天妖,也是浮萍一般。但王钟从没后悔过,可杀之人若不杀,便是屈心低头,怎肯违之?若违之,便是碌碌凡俗,小人愚昧,纠缠纷乱如麻的束缚中,又怎知痛快二字真义?
生死二字,那是极其容易的,天下之大,哪天没个生死幻灭,梦幻泡影一般,若不屈心,那便是极难了。
却说四面景物走马观花似的变幻,一顿饭的功夫,王钟已经延着黄河飞行,到了陕西境内,眼见离骊山不远,便在无人的野地把云头按下,举步而行。
这边王钟飞去骊山,风陵渡口却出了大的麻烦。王钟一言不合,血洗了风陵客栈,无一生还之人。
当时镇上之人以为妖怪来袭,都吓得呆了,王钟走后,才勉强开门,只见大街之上鲜血铺地,尸体横陈,那有胆大的,哆嗦着,骑马到了县衙报官,县令也骇得神魂出壳,一清点,里面居然还有几个秀才,秀才地位极高,到了县衙县官都要赐座。何况一死就是数十人,县令连忙上报洛阳守备,至开封府,着忙一查,居然其中一人还是东林党魁首方觉渐之子,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
十天之后,那少林,华山,都来了人到达风陵渡口。
华山剑仙司马不群领了四五个弟子亲自到来,那周中庸早就被阴磷砂弹中,成了灰烬,渣都找不到了,又去衙门检查了几个跑堂伙计的尸体,都是胸口一细微小孔,仿佛针刺一般,随后心脉破碎而死。
司马不群见后,突然想起一事,脸色一变。
“至善大师,你看是那派妖人下的毒手?”这司马不群年纪已经到了六七十岁,但内功深湛,看似中年,面如冠玉,目似明星,身体修长,用宽大的青衫罩住,两手空空,负在背后,尽显一派掌门的风度。
旁边是一个和尚,眉须洁白,全身皮肤呈淡金颜色,乃是嵩山少林禅门伏魔堂主持至善大师,修炼金刚伏魔神通,炼有金刚神掌与一口般若禅刀,这次死的几个龙门镖师,就是他伏魔堂的俗家弟子。每年要为少林供奉大量的钱粮,为伏魔堂购买灵药,上好镔铁,精铜,修缮寺庙,为佛朔造金身。如今被人杀死,身为师门,自然要出来查凶手报仇。
“阿弥陀佛,世上左道邪魔如过江之鲫,贫僧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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