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王教训得是。”
明知道三爷是一番好心,然则弘晴却并不想领情,不过么,却也不会跟三爷当场辩个不休,仅仅只是躬身敷衍了一把,却并未自承失礼。
“晴兄既以为旁人皆是井蛙与夏虫,那晴兄便一准是鸿鹄了?小弟倒要讨教一下高明,此三事不知晴兄有何妙策哉?还请晴兄赐教则个。”
三爷这么一出头,弘历自是更认定弘晴就是在信口开河,自不忿被弘晴连连紧逼,这便不依不饶地反过来紧逼了弘晴一把。
“为兄是不是鸿鹄不好说,可旁人要自认井蛙,却也不关为兄的事,赐教么?不敢当,为兄说可以,至于历弟能否听得懂,为兄却是不敢打包票的。”
既然弘历要伸脸过来讨打,弘晴自不会有甚客气可言,毫不容情地便讥讽了其一番,言语当真是前所未有的尖刻。
“咳咳!”
老爷子原本也不相信弘晴光凭着工部一部之力便能办到那三桩大事,可此际一听弘晴说得如此信心十足,当真就来了兴致,没旁的,这三桩事都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也是留名青史的大事儿,若真能办将下来,老爷子自是乐见其成,这会儿见弘历小脸泛青地还要再出言反讥,唯恐事情闹得个不可收拾,这便假咳了两声,将众人的注意力全都吸引了过来。
“晴儿既是言能办到,且就说说好了,朕听着呢。”
众人的目光方才一聚焦,老爷子也没甚废话,直截了当地便问了弘晴一句道。
“是,孙儿遵旨。”
老爷子既是有问,弘晴自不敢不答,这便躬身应了诺,飞快地整理了下思路,不徐不速地开口道:“皇玛法明鉴,此三事看似各自独立,实则不然,简而言之,第一、三两事所费之银两皆巨,若靠国库支出,实难敷用,要想真正办成,就须得以第二桩事为基础,方可得源源不断之银两,以供另两桩事之用,按孙儿预计,三事若要都办妥,非十年之功不可。”
“十年?倒是不算长,只是这产业布局又该是怎个布法,所费又当几何?”
一听弘晴这般说法,老爷子的兴致当真就大起了,不过么,却并未多加置评,而是详细地追问起了个中之细节。
“好叫皇玛法得知,此事须得分四步走,其一,便是将现有之纺织作坊加以整合,依托海外贸易,做大做强,其中又涉及到桑蚕之养殖规划,若诸事顺利,则不单可为工部获得创收,又能为百姓造福;其二,工部研发之新式炼钢法已渐趋成熟,是到了该推而广之之时,若能合理兴建钢厂,则不单可为我工部各项工程之用,又可惠之于民;其三,我工部制造库经多年积累,已有多项发明可供推广,每项之盈利都不在孙儿当年所捣鼓出的香皂之下,若以之招商,我工部以技术入股,每年之分红断不在千万两之下;其四,将现有之制造库所属之研究室扩展为研究院,着重培养研究人才,加强研发,当可有源源不断之发明涌现,若能以专利法管理之,则我工部何愁无资财可用哉。”
弘晴早在数年前便已构思好了全国产业布局的策略,只是事情太过重大,一直找不到好的切入时机,故此并不曾公开过,当然了,私底下的准备工作却已是进行了多年,而今,既已得便,自是乐得趁势将此构思细细地道将出来。
“专利法?此又是何物事?尔且细细说与朕知。”
弘晴说得如此详尽,老爷子自是听出了些味道,不过么,却还是没就此下个定论,而是沉吟了片刻之后,再次发问道。
“回皇玛法的话,所谓的专利法即无论技术革新还是发明,都受国家律法之保护,由发明人提出申请,由朝廷指定之机构验核,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全权保护,发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制造、使用、销售享有专有权,其他人必须经过专利权人同意才能为上述行为,否则即为侵权,专利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即行消灭,任何人皆可无偿地使用该项发明或设计。如此一来,当可促进技术革新与发明之涌现,国富民强当非难事也。”
专利法一事,弘晴早就想提出了,没旁的,有了这么个法律的存在,经济产业的兴旺发展就有了保证,随之而来的技术革新浪潮便足以将大清这辆已显得老旧的马车推上快车道,大清也就真正有了跟西方列强较量的坚实基础,难得老爷子对此感兴趣,弘晴又怎会错过这等进言的大好机会。
“嗯,此间所议诸般事宜,尔且写个详细之章程来,朕须得好生琢磨一二,今日且就议到此处好了,尔等皆道乏罢。”
老爷子虽也算是精明过人之辈,可毕竟限于见识,一时半会还真不敢断言弘晴所言诸事的好与坏,心中虽是意动,但却并未给出个明确的意见,加之也不想再看到一众儿子们闹家务闹个没完,这便顺势结束了今儿个的议事。
“皇阿玛(皇玛法)圣明,儿臣(孙儿)等告退。”
随着老爷子的逐客令这么一下,一众人等虽都意犹未尽,却也无人敢在此时再胡乱啰唣的,也就只能是齐齐行了个大礼,各自退出了养心殿,一场激烈的大争也就算是暂告了个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