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连声应是,但心里却在想,这海上有什么好的,只能呆在比大汗的金顶帐篷还小的船里,放个屁全船人都能闻到,不是恶风就是恶浪,哪有无边无际的草原让人心醉。
他突然想到,刚才大巫祝说要派出一队人马助他,难道这队人马也是从海上而来?
听到大胡子的疑问时,大巫祝摇了摇头:“我现在从草原上派兵,哪里来得及赶到江南来?只不过,如今在东海之滨,正好有一支力量可为我所用。有一支露西亚的佣兵就在鄞县城,他们的主人是我大汗的鹰犬,每年青草发芽时,他们的国主要趴在大汗靴子前,用舌头舔干净靴上的泥巴,才能回到他们的城池向农奴征税。只不过,李朝并不知道露西亚与我汗国的从属关系,任他们在境内来往做生意。我会发下神令,命这支佣兵听你指挥。等事成之后,同样由佣兵的船只带你们回草原。”
大胡子大喜,露西亚虽然被胡族打得如同狗一样驯服,但用来对付后隆村一群农民却不成问题,有这样一支武力在手,大事可成!
大巫祝突然声音一肃:“记住,后隆村的作坊、秘方可以损毁,但有一人,你必须用自己的生命确保他的安全,一定要将活的他带回草原来!那人,就是号称后龙先生的郭大路!”
大胡子一怔,立刻重重点头:“我明白,只要那郭大路在手,我们就可以在草原上建起无数的作坊、高炉。所以,后隆村其他的人都可以死,天一阁离宫的人可以死,露西亚佣兵可以死,甚至我也可以死,郭大路却不能死!”
大巫祝郑重地道:“没错,记住,郭大路一人堪比一个万人队--不,是堪比五个万人队!你们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得到他!当然,如果计划失败,那么,就杀了他,绝不能让他再在李朝发明各种奇物,助长李朝的势力!”
大胡子一拉胸襟,露出黑毛丛生的胸膛,那胸膛上豁然是个狼头刺青,他低吼一声:“长生天在上,我愿意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战胜一切与大巫祝、大汗为敌的敌人!”
大巫祝满意地点点头:“你将那后隆村出产的精钢农具样品送一件过来。”
大胡子早有准备,取过除去了长柄的一把锄头,塞向那空中的黑烟漩涡,然而漩涡不够大,锄头塞不进去。大胡子一把拉过昏迷在床上的伎女,又在她手腕上划了个口子,往银碗里注入更多的血,漩涡随之增大,这才将锄头塞了过去。
漩涡渐渐隐去,大胡子听在外间依然传来的大呼小叫,知道自己所做所为并没有被外人发现,他狞笑一声,一掌击在床上的伎女头上,那女子低呼一声,清醒过来。
姑娘一睁眼,就惊呼了一声:“唉呀,这位爷,奴家不知为何突然有些头昏,该不会怠慢了爷吧?咦,我怎么浑身没有力气?”她哪里知道,因为大胡子取其血做法,失血过多,这才全身无力。
大胡子哈哈笑道:“小娘子,爷就喜欢你这样子。”说着扑上前来,就撕扯姑娘的衣服。
姑娘挣扎道:“这位爷,奴家有些不舒服,看来不能伺候爷了--”
她的声音突然顿住了,因为大胡子往她怀里塞了一枚沉沉的银锭,姑娘心下欢喜,连头昏也不在乎了,任大胡子在她身上胡天胡地。
大胡子一边快活,一边在心里冷笑着,等大巫祝和大汗带领草原的好汉子们征服了李朝,就将那些达官贵人的美妇爱妾压在身下,到那时,不但一分银子不用花,还要这些懦弱的南人捧上白花花的银子,要不然,就砍下他们的头,当尿壶!
与此同时,在消失的漩涡的另一端,大巫祝正在摸索着手里的精钢锄头,他隐在黑袍里的眼睛闪闪发亮:“南人真是了不起,居然能生产这样的上等精钢,不比我草原上的天降神石差。唉,为何郭大路这样的奇才出生在李朝,而不是在我草原上。那李朝的无能官吏知道什么是大才,听说那狗皇帝只是赏了后隆村一座碑坊。真正是笑话,那碑坊不能吃不能用,只不过是一堆破石头。如果郭大路来到我草原上,用他发明的种种奇物助我汗国夺取天下,就算是这大巫祝一职让他来做,又有何妨?”
大巫祝转过身,看向帐蓬旁整齐放置的各种事物,如果郭大路在旁,一定会惊呼出声,因为那些事物正是他穿越到大李朝后,“发明”的种种东西,从草纸、积肥法、标点符号、新版书籍,到雪糖、酒精、卫生裤、内衣胸罩等,历历在目。
大巫祝将新到手的精钢锄头轻轻放置在空的案头,他有一种预感,郭大路还会发明更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大巫祝很早前就已经在关注郭大路了。
草原胡族虽然与李朝敌对,双方都封锁国境,其实私下里各种走私商队不断,大李朝的种种新奇事物随着驼队也会传进汗国的金帐,甚至因为大汗喜欢李朝的种种玩物,愿意用草原上的狗头金、来自北海的滚盘珠交易,那些眼睛里只有钱的贪婪商人,不出三个月,就能将大李朝京城里流行的好玩事物送进金帐里。
对这种大手大脚的奢侈行径,大巫祝原本是大力反对的,那些狗头金、滚盘珠又不是凭空而来的,是草原上的好汉子们用手里的刀箭,用血与汗拼杀而来的,可是大汗与贵族们,却用来交换一些既不能吃也不能用的玩物,却又放任雪灾来临时,帐下的农奴饥寒而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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