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大力用了不到一分钟,就杀死了曾经的女友和她的粗金链子男友。
虽然杀死2人他几乎就没有费什么力气,但是,还是让他有一种畅快淋漓之感。就好像在战场上,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消灭了强敌一样,让他有一种成就感。
那一刻,他觉得心中恶气尽出,就扬长而去。
他很想当场留下几个字:“杀人者,崔大力也。”但是,又觉得,那样做,会让人把他跟小说联系起来,似乎缺乏了现实感。想想还是放弃了。
他懒得对尸体进行处理,更懒得对现场进行掩盖。面对着周边围观的人群,他甚至还友好地招了招手,向他们笑了笑。
这事儿与你们无关,我不会伤害你们。如果你们想报警,我也不会阻拦。
但是,现在我要走了,请你们不要试图阻拦。如果你们谁要阻拦我,就会跟他们两个一样的下场。
直到现在,崔大力还记得自己当时离开现场时,跟那些围观者说的这些话。
他在附近的山中躲了9天,躲过了三次大规模搜捕。等风声过去之后,潜逃到了国外,开始了他的雇佣兵生涯。
之所以没有远远逃跑,不是他像有些人说的那样,认为是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只是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
以他接受的训练和实战经验,他坚定不移地认为,即使警察们发现了他就躲在山里,即使他们包围了他,他也有足够的能力,躲过警察的搜捕。
即使跟警察迎头相撞,他也有信心,可以冲出包围圈。
对于一个久经战阵的特种兵来说,他从来没把那些菜鸟警察放在眼里。
既然已经杀了2个人,再杀几个警察,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这又不是第一次杀人,以前杀过的人多了,多杀几个。不过是数字上有些变化而已,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变化。
在塔玛拉开始招募人员时,通过别人的介绍,进了英雄阵线。
在马里奥的猛禽训练营里,由于起初圣林和凡奇等人都没到场,让他有了表现自己的机会。
其实,他并不是真的就要散伙走人。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引起别人的关注,借此证明自己的存在,在这些大兵们中间,建立起自己的地位和权威。以便将来在这个团体中,争取到较好的位子和待遇。
他这种想法,本来没有多大错。问题是,他选错了时机,采取的也是煽动散伙儿这种令人非常忌讳的手段。
即使他后来的表现也算不错,但是,这个不良记录,即使是象圣林这样比较大度的人,也对他时有提防。
有案底记录,他本应该低调行事。事实上,他也确实这样做了。只是在收复麦拉油田之后,一时大意,被记者摄入了镜头,结果就被有心人注意到了。
上个月,崔大力请假,说是接到家里来电,母亲有病,要回家探望。没想到,在他刚从机场出来,出租车就被强行截停,尽管他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但是,对方也是特战精英,加上人数又多,他终于败下阵来。
以前,能让崔大力瞧得上眼的人,其实并不多。
圣林自不必说。即使是凡奇、钱多多和战飞虎几个人,也让他自愧弗如。
这倒不是因为他自卑,而是基于实力基础上的理性判断。
对于这几个皇家军事学院少年班出来的家伙,此前虽然没有打过什么交道,但是,对于这届少年班的大名,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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