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高伯逸在邺城弄出“新式蹴鞠”以后,这股风浪就席卷北齐。在军中没鸟事的宿卫军,闲暇时自然会踢蹴鞠消遣,顺便赌一把之类的。
李达为了赢十万钱,已经在军中下了军令状!
进球最多的人,奖励一万钱!参加比赛的更是人人有份!
不过既不参加,又不下注的人,那就只能好酒好菜的吃一顿,聊胜于无了。
这也很好理解,人家上场比赛了,拿得多很正常吧?要是十万钱平均分到五百人,一人两百文,也就够买三石米而已!
他们出生入死的,缺这点钱么?宿卫军讲究战功,对平均主义这种事情极为反感,李达倒也轻松,顺便还开了个赌局。
输是不可能输的,再怎么也不会输给高伯逸那个靠关系爬上来的混球。但李达又遇到个新问题。
报名参加蹴鞠赛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就算是十选一,五百宿卫军里也能挑出五十人来。
而上场踢球的人,只有十一个人!
僧多粥少,要怎么分?
李达也是伤透了脑筋,只好将名额分配下去,每个百人队分两人,剩下那个,就是自己。
他作为这五百人的统军校尉,让自己上场比赛这点特权还是应该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