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偷羊小胖子,大唐掘墓人

安禄山从小就以他那个女巫母亲为傲,阿史德这个姓在突厥汗国可是仅次于可汗家族的阿史那族姓,比起他那个便宜老爹的九姓胡人地位可要高多了,行走江湖军伍,从来只聊母亲不聊亲爹,后来更是用这个跟同为突厥人的哥舒翰套近乎,结果被人家无情的羞辱。

但是成就安禄山的不是那个他引以为傲的贵族母亲,而是他身体里的粟特血脉。粟特人虽然低略,但大多头脑灵活,很会察言观色,做生意小买卖是一把好手,他们代代相传的种族本领就是在各民族之间打交道,所以粟特人大都通晓多种语言,正是所谓的“九蕃语”。成年后的安禄山能够混到大唐边境城镇的营州作“互市牙郎”,正是靠着他粟特人的种族天赋!此外,被皇帝和贵妃喜爱的胡旋舞和胡腾舞,安禄山也是跳的“其疾如风”,这也是源自粟特人的长技。

长而奸贼残忍,多智计,善揣人情,解九蕃语,为诸蕃互市牙郎,这就是那个长大后的安禄山。至于那位跟他一起造反的史思明,就是在同为互市牙郎时一起偷羊摸狗认识的朋友!史思明也是营州杂种胡,史思明的本名“窣干”,后来被玄宗陛下赐名“思明”。史思明从出生到成长都和安禄山有共同之处,“解六蕃语,同为牙郎”,他也是个地地道道的粟特人。

在当时的大唐边境,营州要面对契丹和奚两个东北强蕃,双方战事不断,大唐帝国为了便于攻伐,便采用了李林甫的策略,以夷制夷,他们利用这些从东突厥汗国内迁徙而来,又精于骑射善战的粟特胡人来对付两蕃,利用这些蕃兵蕃将来防御奚和契丹的入侵,安禄山和史思明等人正是在和东北两蕃的战斗中成长起来,最终在种种肮脏中成长为了帝国毒瘤。

安禄山作为一个野心家将宗教的力量利用到了极致,他知道粟特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是生活在自己的部落中,祆教是他们团聚的一个重要纽带,祆祠是他们祭祀祆神的宗教活动中心,起着凝聚胡人的精神作用。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可他很明白,对付这些未开化的胡人,就要蛊惑,要蛊惑最好就是装神弄鬼,就跟那些嘴里喊着阿弥陀佛,怀里搂着妙龄少女的和尚们一样。

安禄山把自己打扮成“光明之神”,利用粟特人的祆教信仰来团聚他们,让他们死心塌地把自己的财富供养给他这个“光明之神”。他不仅团结了柳城到幽州的胡人聚落中的成员,还利用粟特人所擅长的商业贸易,团结了分散在各地的粟特人,十几年间聚拢起百万数的珍货财富。

对付蠢人就用宗教洗脑,对付聪明人就得靠钱了。安禄山很舍得花钱,自从进入军伍开始,他就用装神弄鬼骗来的钱上下打点,一层一层,以至于到了最高的山顶,先是宰相,后面就连皇帝贵妃都被他用巨量的财富买通,自古钱能通神,安禄山深有体会。一边是假扮的“袄神”,一边是真正的“财神”,等到羽翼丰满后,他利用祆教的神秘说教,以“光明之神”的名义号召民众起兵,大量蕃兵胡将追随安禄山起兵反叛,不得不说,有这双神开路,大事岂能不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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