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惊闻故人隔世存

东海市军区大院中有一栋老房子。两层楼,全部都是红砖砌成,一点一点水泥抹上去的,上面盖着黑色的瓦,远远的看去,像一件灰红色毛线打成的黑领毛衣,透着一股暖意。这房子建成的时间很早,七零年冬动工,年底收工完成,它的地理位置很独特,四不着边,孤零零的立在一片新房子的中间,像被一群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围在中间的耄耋老人。

当初,在十年浩劫的时候,这里是专门用来关押政治犯的,被军区的人称作“小台湾”。

虽然现在那场浩劫已经过去很久,但是房子仍然保留了下来,甚至周围的一些旧房都接受了老房改造,但唯独它没有动。因为这里住了一个老人,这个老人不愿意搬离这里,也不愿意它有任何的变化。

于是,这个房子便和他一起成为了见证那一段历史的同伴。

老爷子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他身上发生的事情,就算用最简单的春秋笔法来书写,那也是三天三夜也写不完,讲不完的。

这个老人姓李,叫李海程,是李东阳爷爷的父亲。

在这个军区,不认识李东阳的人很多,但不认识李海程的人很少,他们管老爷子叫做“活着的传奇”。

老爷子喜欢唱戏,无论是山东大鼓河南梆子,还是豫剧越剧,他都喜欢。但是他最喜欢的还是京剧。平日里没事,老爷子总喜欢喊上一些同样喜欢唱戏的票友,然后在“小台湾”的楼前葡萄架子下面自己走上几出戏。

老爷子年纪已经很大了,但身子板却出奇的健壮,别的不说,就说他头上那一寸来长的白发,根根笔直,白得发亮!用李东阳的一句话来说,“那哪是头发啊!那就是一脑袋瓜子钢钉啊”!这人身体要好不好,真要懂的就只看两个地方:一个是眉毛,一个是头发。

李东阳的爷爷已经过世了,他父亲李北川仍然健在。但是,李北川坚信他一定比老爷子要死得早,因为他刚过五十,那头发远远的一看,凋零得就快赶上葛优了,可走近了一看,却又像刚刚被扫荡过的阵地,十分惨不忍睹。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一包飘柔一块钱,给他能用七八年。

李东阳今天来得晚了,一路快步,用自己的大盖帽扇着风,一路往凉棚下赶。

“抱歉抱歉,来晚了!”他不敢惊动正在唱戏的几位老头老太太,悄悄的从后面绕了过去,正准备坐下,却突然脑后传来一阵风声。

他猛的一回头,只见“呼!”的一声,一杆红缨枪头已经戳到了跟前,枪尖正指着他的鼻尖,那碎樱似琼花溅玉,微微颤动。

他瞪着个对鸡眼,看着那晃动的枪尖,举起双手,苦笑道:“老爷子,您又来这一招啊?得得得,您这‘回马惊风枪’真是越来越厉害了,佩服佩服!”

老爷子没穿戏服,身上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他手里拿着一杆唱戏用的腊杆红缨枪,扎了个马步,枪身抖得笔直,眼睛微微眯着,缝里面却射出锐利的光芒。他念着京白,说道:“何故迟到?”

李东阳“啪”的一掸衣角,做了个京戏舞台小生亮相的姿势,也用京白回道:“半路堵车,门卫阻拦,小生也没得奈何!”

老爷子往后退了一步,做了一个怒气冲天的京戏舞台动作,“哇呀呀呀呀”的摇头晃脑,继续演他的戏去了。李东阳和他这样早就闹惯了,知道自己已经过关了,可以坐下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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