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都不想抬手一剑挑斩过去,说实话我并没有杀过人,这完全是靠着自己的本能。泽洛斯也是教过我剑术的,我习惯于把剑放在腰上,因为我的剑并不是很长,我没有必要放在背上。我右手抓住剑柄猛地抽出剑刃同时挑斩过去。剑刃切割皮肉,一股鲜血铺面而来,淋淋沥沥的洒了我一身。这个步兵惨嚎一声,旋转一下倒下,紫红色的内脏滚了出来。
我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倒在地上的步兵,手中的长剑低垂,滴滴答答的流着鲜血,这个步兵的鲜血喷了我一脸,此时正顺着我的脖子流进我的衣领,只是感觉粘粘的很讨厌。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恐惧和兴奋矛盾的结合在一起。
我杀人了。
没错,这个步兵,死在了我的手上。
我应该高兴吗?
我抬手擦了擦脸,菲奥娜说的没错,杀人这种事,只要走出第一步,接下来,就会如同本能一样杀下去。
“刷刷刷!”
一道道白光闪现,成批成批的诺克萨斯人出现在了德玛西亚城内!
皇子的牙都快碎了,他咆哮一声,长矛一抖,跳下了城墙。
我冷静的站在城墙上,一个步兵出现在我身边,大喊着一剑砍过来,我猛地上磕剑刃,震开了他的剑刃,然后借力旋转一圈,一剑斜劈进了他的脖子。然后发力把他压倒,一膝盖撞在他的脸上踢开他。
我总是感觉,鲜血溅到我脸上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总会出现一些奇怪的画面,而这些画面,只能让我更加的兴奋!
我把剑刃收进剑鞘,拿出了匕首。这么近的距离,剑刃实在是有些力不从心。
两个战士一左一右嚎叫着挥舞着手上的剑刃冲上来,我就地翻滚到两个人中间,一脚踹在左面战士的后背,直接把他踹倒。然后微微侧身躲过另一个战士劈下来的剑刃,同时左手的匕首刺在他手上打掉了他的剑。然后狠狠地刺进了他的脖子。我弯下腰后退两步,后面的战士一剑砍空,身形踉踉跄跄的冲到了前面,我直起腰右手匕首刺进了他的脖子,将两个敌人狠狠地甩在了一起。两个好基友就这么抱在一起跪了。
我大吼一声,同时看见两个骑士拿着长枪冲过来,同时身后还有三个战士,妈的,真麻烦!一来就是好几个!
我侧身躲过刺过来的长枪,然后将匕首插入袖子,伸手抓住他的枪杆,同时横踢一脚踹在他的小腹上,另一个人将长枪从我侧面刺过来,我将我手上正在抢夺的长枪向前一推卡住了刺过来的长枪,然后一脚踏在交叉点上压低长枪,然后松手快速拔出匕首,一左一右从下而上贯穿了他们的喉咙。漂亮的双杀!
一脚踢开一个尸体,让这具尸体撞倒一个冲来的战士身上把他砸到,另一个战士从另一面挥剑砍过来,我从地上捡起长枪侧身躲过然后横起枪杆套住了他的脖子,一个越背摔把他摔在砸倒的战士身上,转身一枪从上面的战士后脖刺入,直到刺入地面。完美双杀!
“哇啊啊啊!”最后一个战士咆哮着挥剑砍过来,我侧身滑了一下,伸手抓住他的手腕,然后用头狠狠地撞在他的头上,这一下让我都有些眩晕,他捂着头踉踉跄跄的后退两步,我狠狠地把两把匕首全部刺进了他的后脖。
我猛地后跳一步,心脏奋力的跳动着,将热血输送到我每一个部位中,我的大脑无比的清晰,我面前的尸体已经好几个了,匕首和剑刃都滴落着鲜血,我的灰色披风已经洒满鲜血和尘土,身上的布甲也是一样,甚至被砍出了缺口。我从来没想到我一个新手能做到这么好,我的父亲就是一个剑术大师,我可能遗传了他的技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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