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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文士曹丕

中午午饭过后,秦成一身锦袍,头戴玉冠,朝着城中客来香酒楼走去。

曹丕作为曹操之子,生性风流,贪恋美色美酒美食。客来香是成都最大的酒楼,在秦军围城时差点关闭,后来见秦军入城秋毫无犯,许多外出之人纷纷归来,所以酒楼又照常营业起来。

曹丕尚未三十,其面貌如同曹操一般,身材不高,胡须稀疏,眼神充满了狡黠。此时正穿着棉衣,正在客房内挥墨疾书。屋内燃着木炭,十分温暖。曹丕是曹操与卞夫人的长子,文武双全,八岁能提笔为文,善骑射,好击剑,博览古今经传。虽然不及曹植聪明伶俐,但是胜在沉稳。刚刚在酒楼饮食完毕,益州的饭菜不同于中原,但是色香味俱全,让曹丕心情大好。陈群住在驿站,而曹丕则喜欢追求享乐,所以直接住进了客来香酒楼。

“公子!蜀侯前来拜访!”门外有侍卫通禀!

“秦成来了?”曹丕暗暗一笑,果然如贾诩所言,秦成亲自前来拜访。

“请贵客进门!”

随着曹丕的话音,客房门拉开,秦成迈着小步,走了进来。

“子桓兄远来是客,无奈秦成最近忙碌,照顾不周,还望海涵!”秦成笑着朝曹丕说道。

如今秦成是益州牧,又封为蜀侯,虽然年龄不大,但是爵位与官职却十分骇人。如今的曹丕仅仅挂了一个中郎将的闲职,所以不敢托大,急忙朝秦成回礼。

“久闻子桓兄文武双全,今日有幸可以一展墨宝啊!”秦成看到书桌上笔墨未干,凑上前去仔细观摩。曹丕曾在建安十二年做过《燕歌行》的诗歌,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首完整的七言诗,此对后世七言诗的创作有很大影响,也开创了建安诗人的先河,当时在中原之地,曹丕的文学还是很有名气的。他曾跟随钟繇学习书法。所以篆、隶、真、行、草多种书体都有涉及,写得最好的是行书,当前这幅正是以行书书写。

看秦成凑近观看书法,曹丕顿时如遇到知己一般。难道秦成对书法诗词也有爱好?其实他哪里知道,秦成仅仅是在看这位后世的开国皇帝的真迹而已。

“这要是在后世,要值不少钱吧!”秦成暗暗思想。

“蜀侯?”曹丕看秦成出身,小声提醒。看来这位益州牧还是书法名家,竟然看到书法可以达到痴迷的程度。曹丕对秦成的知己之情顿时有多出了几分。

“哦!子恒兄有何事?”秦成被曹丕叫了一声,才从财迷的思绪中反应过来。

“看蜀侯也是书词爱好之人,不知可否留下一些墨宝,供子恒学习一二?”曹丕误以为秦成也痴迷书画,递上毛笔,请秦成书写。

“这!”秦成顿时愣在当场。他看曹丕的书法纯粹是为了好奇,想见识下这位后世的开国皇帝的真迹,谁知道竟然引出这样的事。看秦成摇头摆手,曹丕就有些不太乐意:“蜀侯可是嫌我字迹丑陋,文笔粗糙,才这般推辞?”

爱好书法之人对于诗词歌赋都有种偏执的热爱。秦成看拗不过去,只得接过毛笔。

思索了半天,秦成突然想到一首陶渊明的诗词,正好应景,随即书写起来。

曹丕凑在秦成身边,看着逐渐出现的字迹,慢慢读了出来:纷纷战国,漠漠衰周,凤隐于林,幽人在丘,逸虬绕云,奔鲸骇流,天集有汉,眷予诸侯!这首诗词出自《命子》,是陶渊明历述先祖功德的诗词,用以激励儿子继承祖辈光荣的家风,希望他将来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秦成稍作改动,正好拿来敷衍曹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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