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林远和华子趁此机会大力推销起他们的爆竹春联,快过年了,买年货买爆竹春联的人很多,第一笔开门红就入账五百。等到他们挂出美院书法高手手写对联的牌子,生意更是爆满。
顾明玉写的春联特别受欢迎,虽然也有现成的春联,各种花鸟金鱼装饰,还有些洒了金粉的看起来气派得很。但看顾明玉写字是一种享受,不管是爱不爱书法,看着那个安静地少年坐在嘈杂的闹市中,一笔一划地勾勒,心里有一种胀胀的满足感。
南方的冬天很短,之前的雪灾仿佛是错觉,二十九那天,气温已经达到二十五度以上,顾明玉的头顶是巨大的遮阳伞,即使这样他也热得满脸通红,衬衫外面罩了件圆领毛衣背心,外套都没穿。
纪林远忙活的同时总忍不住拿眼偷看他。在此之前纪林远觉得毛衣里面穿衬衫的人是有病,衬衫哪有秋衣穿起来舒服,又硬又凉,穿在里面还容易皱了。
现在他才知道,这样穿没别的,好看!
不管是挽起的袖子,还是松开的衣领,露出那一段白皙好看的皮肤,怎么看怎么好看。
顾明玉写字的时候很认真,超然外物,等到中午时分,人群渐渐散去,他才回过神来。纪林远刚想过去献献殷勤,就看到原本趴在顾明玉脚下无精打采的老狗,突然爬起来钻到顾明**间,把脑袋搁在他腿上撒娇。
纪林远:“……”好羡慕啊。
那条狗纪林远也见过,就是他高中跟顾明玉重逢时从狗贩子手里救下的那条,因为顾明玉上大学熊猫一直寄养在他大姨家,第一天顾明玉的表妹把狗牵来时,那狗明明老得走都走不动了,看见顾明玉顿时激动得跟小狗崽似的。
纪林远走过去摸摸熊猫的狗头,手掌似乎不小心地碰到了顾明玉的腿。
顾明玉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头摸狗,熊猫的毛已经不太柔顺了,颜色黯淡无光,唯有那双玻璃球般的褐色眼睛如小时候一样熠熠生辉。身边的高个子也蹲了下来,看着是摸狗,其实是把手搭在他膝盖上,轻轻地抚摸——带着社情的意味。
熊猫见有人跟它争宠,不甘示弱,也抬起爪子搭在他腿上,脑袋一个劲往他怀里钻,口中发出呜呜地撒娇的声音。
顾明玉看着一人一狗,只觉得这两个家伙的表情一模一样,不知道是狗学人还是人学狗。
纪林远看了看四周,小小声说:“今天晚上……”
话还没说完就听华子在那边低吼:“卧槽,这里怎么还有一个这么大的烟花?刚才顾客问的时候不是说没了么?!”
纪林远脸色一变,小跑过去慌忙摆手,“你小声点——”
顾明玉听不清他们后面说了什么,不过到了晚上,他就知道了。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纪林远他们决定上午卖完就回村里,和顾明玉相处的时间也就今天这一晚上了。
华子租的那辆小货车早就还回去了,纪林远本想开着三轮带顾明玉出去,哪知道顾明玉看了一眼,转头把他爸的小汽车开出了院子。
“上车,要去哪?”顾明玉探出头来,看见纪林远手上抱着一个大箱子有些好奇,“那是什么?”
“没、没啥。”箱子上用报纸包了一层,纪林远用手挡了挡,“我放后备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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