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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希望

平原上,一骑当十步。

因为战马连同马背上的骑士七八百斤,奔跑起来动能非常大,其冲击力绝非步卒的血肉之躯所能抗衡,哪怕是被兵刃稍微带上一点,纵然不死,人大半也就废了。

骑兵最有效的冲击是对付新兵。万马奔腾的声势极为震撼,看到凶神恶煞一样的家伙们风驰电掣呲牙咧嘴地呐喊着向自己风一般冲过来,绝大多数没经过训练的人本能的反应是扭头逃命。这就完蛋了:无论如何你也跑不赢四条腿的奔马,这时甲骑就可以虎入羊群似的肆意追砍。

在与明军多年来的战斗中,建州军就不止一次地尝到了这种战术的甜头。在大明官员们的眼中,与装备、训练、身体素质(说白了就是吃饱饭有个好点的身体)等各种费用相比,士兵们的生命是成本最低的一种选择。不就是流放犯和叫花子么?大明有的是!死一批那就再抓一批送过去做耗材好了。就是这种观念叫辽东的战局不可避免地迅速变得不可收拾。这些黄肌瘦严重缺乏装备又毫无训练的鱼腩,无疑是建州军求之不得的练兵磨刀石——骑兵们(甚至包括骑马步兵)跑起来一冲,不等短兵相接对面的军阵便轰然四散土崩瓦解,剩下的便是肆意追砍心胆俱裂的溃卒罢了。在一次次野战中,建州军的士气和信心愈加膨胀,就连刚刚入伍的新兵,上过一阵便不可一世顾盼自雄;相反,一次又一次的崩溃叫乌合之众的明军彻底丧失了信心战意,败军添油加醋的口口相传之下,建州军甚至被描述成可以徒手生裂虎豹茹毛饮血的妖魔*。

不过甲骑也有克星:枪兵,尤其是拥有丰富战场经验的老兵。因为他们知道,动物也有灵性,除非万不得已就不会自己往明晃晃的枪尖上撞。所以只要沉住气握牢枪,跑到近前马匹便会主动绕开,如果速度太快再加上骑手技术欠佳,巨大的离心力甚至可能会把骑手抛下马背!若是能结成枪阵,哪怕一个几十人的小小枪阵,战力也会倍增,再骄横的甲骑也很难靠冲锋撼动。遇到这种情况,通常来说进攻的骑兵只有三种方式应对:使用弓箭投枪或加长的骑枪在枪阵杀伤极限之外袭击、下马重甲步进突击,或者,蒙上马眼直撞过去以命换命。不过这三招的代价都很大:前面两种势必会遭到枪阵后方敌人弓弩兵的反击,丝毫占不到任何便宜;而最后一种更是孤注一掷的无奈之举——敢于决死突击的都是百战精锐,用他们的命去换对面三个月就能练出来的最便宜的枪兵,以一换十都是血亏!

拼到底,其实比的是意志力。

色勒率领的建州军里当然有枪兵,不过数量却不甚多。在古代中国,枪兵的主要用途是阻止骑兵冲击,偶尔还可以隔着拒马等障碍物防御步兵突击。说到底,还是因为枪兵最便宜:找根木棍装个铁头儿(枪头不过两嘛,也就一两铁),拉个叫花子过来把铁头儿木棍往他手里一塞,交代一句:看见敌人捅过去!得,一个“枪兵”就练好了。威力巨大的马其顿方阵需要经年累月的训练才能培养出彼此的信任感和默契——若是有这些闲钱,大明的将领们早就多养几百家丁了,才不会花在普通兵士的身上。孙杰所部从来没出过关,在建州军看来大明军队的野战就是个笑话,更别说什么甲骑冲阵了,所以拿枪的步卒并不成建制,也尽是些老弱,而且,其中不少还都叫色勒打发去西边阻断吴襄往大草原上逃跑的退路了,留在色勒身边的只有二三十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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